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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正在改變中,

新舊思想觀念交叉重疊在一起,

造成雙方的差異,

那麼,

這其中的差距,

要如何互補呢?

 

最近網路上一首歌曲,「老師不要打我的臉」引起了許多方面的爭議與討論,而也有一份報告指出,學生在網路咖啡廳消費聚集,有明顯的趨勢,這兩者乍看之下,似乎沒有什麼關連,但是,隨著時代的進步電子、通訊科技的發達,帶動了這些年來明顯的進步,但是科技的快步進步之下,才短短幾年之間,年輕一輩的觀念思維,已經跟上一代有所差別了。

而這種兩代之間的差異,最明顯的因素就是電腦科技的發達,以及網路通訊的茁壯,向以目前學生來說好了,懂基本的電腦操作,這已經勢必被的基本常識,上網找資料、逛網站,這已經是很普遍的事情,拜網路科技之賜,許多人不用出門,在家中就可以查詢到所需的資料或是資訊,若是家中還無電腦,或是上網頻寬不足,現在到處的網咖都提共了相當便宜的價錢與高速的網路服務,也吸引了許多同學前往消費。

而除了查詢所需的資料之外,因為現在的電腦處理速度已經相當的快,所以一些高品質的遊戲,也吸引了許多同學願意把時間花費在電腦之前,去享受現代科技所提共的消遣娛樂,所以這些年來,因為在電腦、網路科技快速發達之下,真的許多同學在電腦上所發花費的時間,真的會比讀書或是家人相距的時間還多,那麼價值、觀念的差異就產生了。像之前看到某立委、網咖業者與學生三方面對於網咖所產生社會形態意識的討論,我敢說,那位立委,乍看之下,似乎對於電腦網路真的很瞭解,但是對於有在接觸電腦網路的人們而言,這位立委真的是大草包,所講的,真的是天方夜譚,而且也可以確定,這位立委,真的沒摸過電腦網路,若是有,也只是惡補出來的。

所以這種年齡層的差距,真的是越來越明顯了,而在這種情形之下,在上位指導推行政策的人,若是本身不去進修,或是下去接觸這種科技的話,老是以早期的觀念八股市的教學政策觀念去推行教育制度,或是教改的話,很難想像這會有什麼結果產生。

以「老師不要打我的臉」來說好了,這種網路上帶有諷刺、消遣性質的自我創作歌曲,已是很普遍的現象,或許歌詞上有所爭議,會所謂的帶會壞小孩,但是這種情形,豈是一昧的禁止,使用公權力來打壓就能夠解決的嗎?以網咖的消費形態來說,學生在網咖消費真的會變壞嗎?或許有些案例是真的網咖所造成的,但是把網咖形容成犯罪的溫床,這又不豈是一竿子打翻所有在網咖消費的人們呢?

像這些問題,真的是這幾年來科技進步所造成的,要制訂法律規章來規範這些問題,這是必然、必須的措施但是制訂者如果只是以臨陣擦槍的態度,表面上去瞭解問題所在,那麼所制訂的法律規章又不豈是成為笑話了嗎?平心而論,以我自己來說好了,我摸索電腦網路是這一兩年的事,在這過程之中,真的遇到許多問題,也鬧了不少的笑話,可是我敢說這一兩年下來我真的變成高手了嗎?現在是因為我還是學生才有機會去慢慢的摸索這方面的事情,那對於那些所謂忙碌的政策制訂者而言,他們又會花多少時間在學時這方面的知識而去瞭解這其中的問題呢?

許多政策的制訂,我想必須適合乎時宜的,以電腦的處理速度不斷的進步來說,若程式設計者只是停留在現在所處的電腦速度的觀點而下去開發程式的話,那麼程式開發出來的時候,也是程式作古的時候,那如果換成法律規章的話,那真的是會變成笑話的。

問題,不能老是只以自己的觀點下去看的。

2001/05/27 于台南自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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